各教研室主任、各位教师:
根据校发[2013]57号文件精神,结合艺术系实际,现将我系第二轮岗位聘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,请积极配合,顺利完成此项工作。
1、关于艺术系岗位设置情况
艺术系现有教职工数量为52人,其中教师岗位49人;辅导员岗位3人。
2、关于岗位聘任的归属部门和报名要求
(1)学校聘任岗位:正高级专技岗位;副教授一级岗位、副教授二级岗位;管理五级、六级、七级、八级岗位;非教师专技六级、九级岗位。专职辅导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有学工部组织实施。
(2)院系聘任岗位:副教授三级;讲师一级、讲师二级和讲师三级岗位;助教一级和助教二级岗位;非教师专技七级、十级和十二级岗位;管理九级、十级岗位;工勤岗位。
3、艺术系岗位设置数
(1)高级专技岗位:副教授5
(2)中级专技岗位:讲师一级6;讲师二级8;讲师三级6.
(3)初级专技岗位:助教一级12;助教二级12.
(4)辅导员岗位:3.
(5)工勤岗位:1.(新增:实验室管理员)
4、岗位报名竞聘
每人限报1个岗位。我系副教授一级、副教授二级;非教师专技六级、九级岗位在学校人事处报名,一并提交报名表;副教授三级、讲师一级、讲师二级和讲师三级岗位,助教一级、助教二级岗位,非教师专技七级、十级和十二级岗位,管理九级、十级岗位和工勤岗位在艺术系办公室报名,一并提交报名表;报名截止时间:2013年5月28日中午12:00。
报名联系人:肖 剑、王 欣
5、聘任条件成果期限
2009年12月1日—2012年12月31日。
6、教师在聘任申报中可以附加非成果的重要贡献,作为聘任工作小组审核时的参考,不作为必要条件。
艺 术 系
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